闽电大〔2019〕87号
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适应新形势下校园新闻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信息工作的管理,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舆情监管制度》,学校组织修订了《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7月16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一、信息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协调统筹和监督检查。包括:网站信息审查、检查指导、考核通报等,如有发现疑似涉密信息,提交党政办审查。
2.学校信息化中心负责网络网站相关技术保障,包括:网站技术框架搭建、网站开发制作、网站故障排查、网络线路保障、服务器日常技术管理和维护、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3.部门负责人为主管信息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管理的校园网主站栏目、部门(学院)网站、专题专栏网站发布的信息负责;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负责稿件的收集、编辑、上传,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所管理网站的信息内容更新维护。各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和网络安全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化,应及时确定交接人选,在学校OA系统中填写《网站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申请表》,并做好交接工作。
4.部门对各自管理的校园网主站栏目、部门(学院)网站、专题专栏网站内容负安全责任,如因相关职能发生调整变化应及时做好相关栏目及网站管理责任的衔接工作,不能因为职能调整出现管理缺位。
5.校园网以外涉及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公共信息安全主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监督和管理,信息化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部门、学院发现有不利于学校的负面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党委宣传部。
二、信息的内容、要求及分类
1.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发布在学校主站及各二级网站网页上的相关内容,属非涉密信息。
2.信息内容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社会影响;信息准确,行文规范;不得发布涉密信息、暴力和色情等内容,不得利用网络系统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不良信息或病毒。
3.信息发布应当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维护网页内容,及时反映学校及全省电大党建思政、教学科研、招生办学、文化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最新动态。
4.二级网站原则上不得开设互动栏目,如电子公告系统(BBS)、聊天室及在线论坛等。确需开设的,应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设。
5.各类信息应分类提交到网站相应栏目。
6.学校主站栏目调整和更新应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批后,由信息化中心进行网站开发制作。主站的页面设计、排版样式等更新根据运行情况以及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信息的录入、审核、巡查和管理
1.信息上网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遵循“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校园网主站栏目设置及信息更新维护由党委宣传部负总责,主站子栏目内容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
2.二级网站页面信息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发布须经信息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各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及网络安全管理员各司其责,做好相关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3.各部门信息主管领导要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审核及监督工作,确保网站内容健康、真实。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页的定期更新维护、备案、保密工作,监控网站信息的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中心。
4.党委宣传部牵头对校园网主站、各部门(学院)网站及各专题专栏网站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信息化中心要加强技术管控,通过技术手段过滤不良信息,定期对网站群软件进行漏洞扫描、系统安全基线检查和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并及时修复软件安全漏洞。
四、工作责任与信息考核
1.各部门与学校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校园网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管理权。实施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组织管理不力,追究党委宣传部的责任;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未能及时更新的,追究相关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错误信息在发布后24小时内未能及时发现并修改的,追究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员责任;网站技术故障,信息化中心要及时处理,如因人为因素导致信息不能正常发布的,追究信息化中心相关人员责任。
2.各部门、学院要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和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学校将对各个部门信息更新发布情况等信息工作进行定期统计通报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制度》(闽电大〔2013〕10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党委宣传部。
附件:1.学校各部门负责的信息栏目和子网站一览表
2.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职责
3.学校部门新增网站、栏目管理规定及申请表
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样本)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